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解读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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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6 00:37:21
文档简介: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解读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解读陈筱云(深圳市排水管理处,广东深圳518036)深度分析摘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于2013年1O月2日由国务院令641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纳入了法制轨道。文章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立法目的,研读了《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解释了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以期为宣传落实《条例》提供参考。关键词: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基本原则;制度框架;法律责任中图分类号:TU9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1408(2014)叭一0065—08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酝酿十年之久,排水行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法律,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纳入了法制轨道。“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所有法律规范都要靠有关部门的执法实践来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1《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立法目的排水与污水处理是维系城镇“生命体”健康循环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要件,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城镇化速度过快,“重地上、轻地下”,城镇排水设施建设滞后,暴雨内涝灾害频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351座城市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在2008—2010年的3年间,占62%的城市都曾发生过内涝,发生3次以上内涝的城市有137座。城市排水不畅,一下雨就“水漫金山”,屡次出现“海景”,城市逢雨必灾,内涝严重。另一方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排放污水行为不规范,设施运行安全得不到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不高,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达标率低,影响城镇公共安全,城市水环境污染严重。2011年全国设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7.5%,东部地区较高,中西部低于60%,区域发展不平衡;2011年规划要求新增污水配套管网16万km,只完成7万km,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较为滞后;也由于管网不配套和运营管理水平较低原因,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率偏低。因此,造成城市水环境污染严重。《条例》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城镇排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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