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2d95f07d1fb91a37f111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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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1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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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2d95f07d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b8ICS13.020.40Z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801.3—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Emissionstandard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Part3:Furnituremanufacturingindustry2017-03-06发布2017-09-03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2801.3—2017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5污染物监测要求36实施与监督4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5DB37/2801.3—2017II前言DB37/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本部分为DB37/2801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家具协会。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袁琦、胡欣欣、李恒屾、于红梅、韩庆生。DB37/2801.3—2017III引言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山东省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2801.3—2017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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