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稿)-a53a34b00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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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17: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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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稿)-a53a34b0050876323012120eICS130.040.40Z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373—2013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05-24发布2013-09-01实施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37/XXXXX—201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5污染物监测要求66实施与监督8DB37/XXXXX—2013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良国、王琦、杜斌、史会剑、谢刚、蔡燕、张延青、刘洪涛。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7/532-2005《山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同时代替DB37/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建材工业部分的内容。DB37/XXXXX—20131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执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共同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2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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