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对象和范围
- 渔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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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21:13:27
文档简介:
1-监测对象和范围污水监测的对象和范围新建项目:生产污水、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的外排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口;改扩建项目扩建项目:除了新建项目的监测对象,对进入已建成的环保设施或与已建成的污水混合后排放的外排口进行监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COD500~1000mg/L左右。3000~10000mg/L(针对个别企业)。污水监测的对象和范围环评和批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对接纳污水的水体进行监测,以考察污水进入江河、湖库后污染物的削减趋势和江河、湖库接纳污水后的水质状况以及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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