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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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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P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engineering(2016年版)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35横断面5.35.3横断面组成横断面组成及宽度宽度5.3.4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3.4路侧带1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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