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_ 1783-2018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0e8ad4e76429647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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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07: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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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_ 1783-2018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0e8ad4e7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bfICS13.040.40Z60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Emissionstandard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forindustrialsurfacecoating2018-08-07发布2018-09-01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发布DB35/1783—2018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体要求..35排放控制要求..46监测要求..67实施与监督8附录A(规范性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9附录B(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10附录C(规范性附录)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11附录D(规范性附录)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13附录E(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14DB35/1783—2018II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怡靖、陈巧俊、陈锦、卓桂华、钟雪芬、吴锡峰、林振芳、姜炳棋、黄文丹、杨雯婷、张健、张银菊。本标准由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7月16日批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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