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 383-2005-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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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08:46:17
文档简介:
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 383-2005-浙江ICS13.060.20X51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383-2005代替DB33/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Bottlednaturalwaterfordrinking2005-10-13发布2006-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第3章、第4章、7.1、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系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其定义、范围参照了《国际瓶装水协会瓶装水实施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STAN227瓶装饮用水标准通则》、《CAC/RCR48瓶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质量准则》。由于该产品在我国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加强该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地方标准,以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贯彻执行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根据天然水生产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标准DB33/383-2002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与DB33/383-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对天然水的定义作了部分修改。——对天然水源水质量要求做了一定的调整。——成品水亚硝酸盐指标由原标准“亚硝酸盐(以N计),mg/L,≤0.05”调整为“亚硝酸盐(NO2-),mg/L,≤0.005”。——成品水镉指标由原标准“镉,mg/L,≤0.005”调整为“镉(Cd),mg/L,≤0.01”。——成品水铁指标由原标准“铁,mg/L,≤0.2”调整为“铁,mg/L,≤0.3”。——成品水锌指标由原标准“锌,mg/L,≤1.0”调整为“锌,mg/L,≤5.0”。——成品水耗氧量指标由原标准“耗氧量,mg/L,≤3.0”调整为“耗氧量,mg/L,≤2.0”。——成品水三氯甲烷指标由原标准“三氯甲烷,mg/L,≤0.03”调整为“三氯甲烷,mg/L,≤0.02”。——成品水检测项目在原标准基础上删除了“溶解性固体、氯乙烯”两项指标。——成品水增加了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项目。——成品水霉菌、酵母两项目由原标准“霉菌及酵母菌数,cfu/mL,不得检出”调整为“霉菌,cfu/mL,≤10;酵母,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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