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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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09:07:23
文档简介: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附件二:ICS13.040.40Z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10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CRTglassindustry(二次征求意见稿)2010-□-□发布2010-□-□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I113568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2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5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6实施与监督.附录A(资料性附录)玻壳构成示意图..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电子玻璃工业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电子玻璃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特点,规定了电子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电子玻璃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子玻璃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硅酸盐学会电子玻璃分会。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月□□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铅质水晶玻璃等其他含铅玻璃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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