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
-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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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09:23:05
文档简介:
国标-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97—2011代替GB7468—8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Totalmercury—Coldatomic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2-10发布2011-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37样品.38分析步骤.59结果计算与表示.610精密度和准确度...6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12废物处理...713注意事项...7附录A(资料性附录)密闭式反应装置9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湖南省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增加了方法检出限;——增加了干扰和消除条款;——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增加了废物处理和注意事项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1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I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警告:重铬酸钾、汞及其化合物毒性很强,操作时应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汞的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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