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 拾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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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11:20:49
文档简介: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3—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2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4—《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2.2标准、技术规范2.2标准、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5—《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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