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_站_设_计_规_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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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12:41:34
文档简介:
泵_站_设_计_规_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pumpingstationGB/T50265-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7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13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泵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1总则1.0.1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保证泵站设计质量,使泵站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量、运行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设计。1.0.3泵站设计应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经过分析鉴事实上,准确可靠,满足设计要求。1.0.4泵站设计应吸取实践经验,进行必要的科学实验,节省能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1.0.5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泵站等级划分2.0.1泵站的规模,应根据流域或地区规划所规定的任务,以近期目标为主,并考虑远景发展要求,综合分析确定。2.0.2灌溉、排水泵站应根据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分等,其等别应按表2.0.2确定。表2.0.2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泵站等别泵站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m3/s)装机功率(104kW)Ⅰ大(1)型≥200≥3Ⅱ小(2)型200~503~1Ⅲ中型50~101~0.1Ⅳ小(1)型10~20.1~0.01Ⅴ小(2)型<2<0.01注:(1)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且包括备用机组在内;(2)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3)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离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2.0.3对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等别的划分,应根据供水对象、供水规模和重量性确定。2.0.4直接挡洪的堤身式泵站,其等别应不低于防洪堤的工程等别。2.0.5泵站建筑物应根据泵站所属等别及其在泵站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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