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及炉窑砭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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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0:34:23
文档简介:
工业锅炉及炉窑砭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62-2009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Wetfluegasdesulfurizationprojecttechnicalspecificationofindustrialboilerandfurnace2009-03-06发布2009-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62—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8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现批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该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09年3月6日iHJ462—2009iiHJ462—2009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设计25脱硫工艺系统36材料、设备选择77施工与验收88运行与维护9iiiHJ462—200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工业锅炉及炉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天蓝脱硫除尘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杭州天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西山新干线脱硫有限公司、六合天融(北京)集团公司、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3月6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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