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 613-2011
- 77
-
98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20 11:25:34
文档简介:
4.2.2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 613-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3-2011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Soil-Determinationofdrymatterandwatercontent-Gravimetricmethod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4-15发布2011-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II警告..1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15仪器和设备..16样品..27分析步骤..28结果计算与表示..2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10注意事项..3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对照..4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5I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为修改采用《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含量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ISO11465:1993(E))。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附录B给出了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目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4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警告:测定受污染样品时,应避免接触皮肤,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排气等措施以防实验室环境或其他样品受到污染。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ISO11465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Soilquality-Determinat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