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87-2014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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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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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87-2014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87-2014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olidwaste-DeterminationofHexavalentChromium-byAlkalinedigestion/flameatomic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ic(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1-13发布2014-4-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分析步骤...39结果计算与表示...310精密度和准确度...4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12废物处理...4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六价铬的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六价铬的测定。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院、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月1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六价铬的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六价铬的测定。固体废物取样量为2.5g,定容体积为100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2mg/kg,测定下限为8mg/kg,测定范围为8mg/kg~320mg/kg。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GB/T6682国家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方法原理方法原理样品在碱性介质中,加入氯化镁和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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