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7-2010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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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16:21
文档简介:
HJ 557-2010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7—2010代替GB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Solidwaste—Extractionprocedureforleachingtoxicity—Horizontalvibrationmethod2010-02-02发布2010-05-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557—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2010)。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标准发布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下列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特此公告。2010年2月2日iHJ557—2010iiHJ557—2010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实验步骤2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iiiHJ557—2010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是对《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原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能源和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改了方法的适用范围;——修改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补充了方法原理;——完善了实验步骤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12月2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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