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12-2014 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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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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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12-2014 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12-2014固体废物总磷的测定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Solidwaste-Determinationoftotalphosphorus-Ammoniummetamolybdatespectrophotometricmethod(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11-27发布2015-01-01实施发布环境保护部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分析步骤.39结果计算.310精密度和准确度.4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12注意事项.4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可粉碎的固态、半固态固体废物中总磷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总磷的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和南通市通州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1月27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固体废物总磷的测定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总磷的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可粉碎的固态或半固态固体废物中总磷的测定。当取样量为0.5g,定容体积为50ml,使用30mm比色皿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3mg/kg,测定下限为12mg/kg。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3方法原理固体废物经硝酸体系微波消解,其中的含磷难溶盐和有机物全部转化为可溶性的正磷酸盐,在酸性条件下与偏钒酸铵和钼酸铵反应生成黄色的三元杂多酸,于波长420nm处测量吸光度。在一定浓度范围内,磷酸盐含量与吸光度值符合朗伯-比尔定律。4干扰和消除用微波消解-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测定固体废中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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