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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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16:28
文档简介:
HJ 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82-2016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Wastesolid--Extractionoforganiccompounds--Pressurizedfluidextraction(PFE)(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6-02-01发布2016-03-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试剂和材料.15仪器和设备.26样品.27试样的萃取.38注意事项.49废物处置.5附录A(资料性附录)加压流体萃取法提取有机物参考名单6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提取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2月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及标准物质均含有毒化合物,使用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提取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本标准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氯代除草剂、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多氯联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不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详见附录A。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其他有机物的提取。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3方法原理将经过处理的固体废物样品加入密闭容器中,选择合适的有机溶剂,在加压、加热条件下,处于液态的有机溶剂和样品充分接触,将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提取到有机溶剂中。4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不含有机物的超纯水或蒸馏水。4.1二氯甲烷(CH2Cl2):农残级。4.2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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