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_T 420-2008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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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16:35
文档简介:
HJ_T 420-2008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4202008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Theguidelinesforthegenericnameofnewchemicalsubstances20080115发布200804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42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420—2008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n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电话:01067112738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2008年3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8年3月第1次印刷印张1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80209·185定价:1200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3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工作,现批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420—2008)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特此公告。2008年1月15日HJ/T4202008ⅰ前言为贯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同时保守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方法。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采用国际通用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相关技术方法,并借鉴我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编制增补及新化学物质评审的经验。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1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HJ/T4202008ⅳ目次前言ⅳ…………………………………………………………………………………………………………1范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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