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2-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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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24:18
文档简介:
HJ 25.2-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2—2014代替HJ/T25-199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sitemonitor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02-19发布2014-07-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25监测计划制定...26监测点位布设...47样品采集...88样品分析.109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010监测报告编制.11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废止。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2月1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本标准不适用于场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021岩土工程勘查规范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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