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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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26:11
文档简介:
HJ 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1—2014代替HJ/T25-1999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siteinvestigation(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02-19发布2014-07-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1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3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57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78报告编制...8附录A(资料性附录)调查报告编制大纲..9附录B(资料性附录)常见污染场地及特征污染物.11I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废止。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2月1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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