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舍得
-
84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2-28 16:35:47
文档简介:
HJ 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2-2008代替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Atmosphericenvironment2008-12-31发布2009-04-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2.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该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12月31日iHJ2.2—2008iiHJ2.2—2008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3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36污染源调查与分析57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8气象观测资料调查..129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10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7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8附录A(规范性附录)推荐模式清单19附录B(规范性附录)估算模式所需参数及说明.21附录C(规范性附录)报告书附图、附表及附件要求.22iiiHJ2.2—200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指导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的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评价工作分级和评价范围确定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与要求,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内容与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及要求,环境影响预测推荐模式等。本标准自实施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