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_T 130-200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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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36:03
文档简介:
HJ_T 130-200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Technicalguidelinesforplan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ontrial)20030811发布200309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130—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36北京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2003年3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3年3月第1次印刷印张2印数1—3000字数60千字统一书号:1380163·119定价:2400元书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36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指导规划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2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1—2003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特此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8月11日HJ/T1302003ⅳ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促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制订本导则。本导则提出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技术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本导则的内容是引导和启发性的,将随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入而不断发展。本导则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同济大学、南开大学负责起草。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司提出,科技标准司归口。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8月11日批准。本导则为首次发布,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本导则及其附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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