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_T 407-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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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6:37:18
文档简介:
HJ_T 407-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407—407—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AutomobileManufacturingCapitalConstructionprojectforCheckandAcceptofCompletedProject(发布稿)2007-12-21发布2007-12-21发布2008-04-01实施2008-04-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验收工作技术程序..25验收技术工作的准备..36编制验收技术方案..87验收技术方案实施128编制验收技术报告12附录A(规范性附录)验收技术方案、报告编排结构及内容.15附录B(资料性附录)示例图.18附录C(资料性附录)验收报告参考表.27HJ/T407-2007II前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和规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HJ/T407-2007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范围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排放分析要点;验收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调查主要内容以及方案、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机械制造业的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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