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6-2008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
- 舍得
-
77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2-28 16:37:21
文档简介:
HJ 446-2008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46-2008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Coalminingandprocessingindustry2008-11-21发布2009-02-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46—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58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二、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HJ447—2008)三、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HJ448—2008)四、清洁生产标准合成革工业(HJ449—2008)五、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以上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同时,《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HJ450—2008)代替《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中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的相关内容。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08年11月21日iHJ446—2008iiHJ446—2008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规范性技术要求..2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66标准的实施..9iiiHJ446—200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煤炭采选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