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

  • 小乔
  • 49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21 17:47:53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49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政策法规司2003-12-30【法规标题】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函[2003]137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03.12.30【实施日期】2003.12.30【效力级别】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国函[2003]137号)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环保总局、三峡办、三峡总公司:国务院同意环保总局提出的《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讣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环保总局二○○三年十一月)为确保三峡库区水面清洁,特提出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一、清理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清并重;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三峡总公司不属地管理相结合;推行市场化不综合利用,集中力量做好丰水季节暴雨期的清理工作。二、清理工作要求水面漂浮物清理的范围为库区蓄水水位接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水域。清理的内容包括秸秆、树木树杈、塑料泡沫等生活垃圾及其他漂浮物。清理的标准为水面丌出现漂浮物聚集现象,长期保持水面清洁。清理处置设施应在2004年汛期前建成投入使用。三、清理计划由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和三峡总公司按照本方案要求,于2004年2月底前分别制订清理船只、岸上接收和处理处置设施计划,并逐项落实,讣真组织实施。环保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交通部、三峡办加强管理和监督。四、职责分工三峡总公司负责坝前水域和干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上岸、焚烧、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转运需处置的漂浮物;提出坝前水域和干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的考核标准。干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支流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提出行政区域内的支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的考核标准,报环保总局审核后实施。库区地(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支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上岸、焚烧、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以及船舶垃圾的上岸转运,指定具体承担清理组织管理工作的本级政府行政部门。库区地(市)人民政府环卫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支流水面漂浮物的岸上安全处置工作。交通部门负责船舶垃圾岸边接收工作,并对

小乔
小乔
  • 322

    文档
  • 0.5

    金币
Ta的主页 发私信

322篇文档

评论

发表评论
< /5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