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77-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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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7:08:53
文档简介:
HJ 477-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77-200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dataacquisitionandtransmissionequipmentofpollutionemissionautomonitoringsystem2009-07-02发布2009-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77—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09年7月2日iHJ477—2009iiHJ477—2009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技术要求25检测46标志57操作说明书5iiiHJ477—200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统一性能指标,确保现场监测数据准确传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7月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vHJ477—2009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以下简称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选型使用和性能检测;对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功能的现场监测仪表,只规定其用于数据采集传输功能部分的性能指标和校验方法。2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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