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20-2009 废水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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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7:08:55
文档简介:
HJ 520-2009 废水类别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20—2009废水类别代码(试行)Codesforwastewatercategories2009-12-30发布2010-04-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520—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现批准《废水类别代码(试行)》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废水类别代码(试行)》(HJ520—2009);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521—2009);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HJ522—2009);四、《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五、《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HJ524—2009);六、《水污染物名称代码》(HJ525—2009)。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09年12月30日iHJ520—2009iiHJ520—2009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分类原则15分类方法26分类编码27废水类别与代码表38XML数据定义11iiiHJ520—200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废水治理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废水分类与编码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等工作及各类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涉及的废水分类需要,规定了废水类别及与之相对应的代码。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vHJ520—2009废水类别代码1适用范围本标准根据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等工作及各类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需要,规定了废水类别及与之相对应的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废水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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