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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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7:12:16
文档简介:
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74-2009代替HJ/T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Standardforsector-integratedeco-industrialparks2009-06-23发布2009-06-23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27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4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该标准代替《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09年6月23日iHJ274—2009iiHJ274—2009目次前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定义..14要求..1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26标准的实施..7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众对环境满意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8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众对生态工业认知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9iiiHJ274—2009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6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4项,具体指标5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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