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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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7:12:22
文档简介:
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7—2011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Guidelinesfordraftingoncorporateenvironmentalreport2011-06-24发布2011-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61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62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om.cn电话:010-67112738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2011年8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11年8月第1次印刷印张1.5字数50千字统一书号:135111·178定价:22.00元HJ61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现批准《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以上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2011年6月24日iHJ617—2011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编制工作流程24编制目的与原则25编制基本要点36企业环境报告书内容37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8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流程12附录B(规范性附录)企业环境报告书指标内容及分类.13iiiHJ617—2011iv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6月2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617—2011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1适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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