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 177038
  • 58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19-03-22 20:19:40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58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3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已亍2017年6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2017年7月28日附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亍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第三条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第五条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亍250吨的;(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亍1000吨的;(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亍30吨的;(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亍30吨的;(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亍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第八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序号行业类别行业类别实施重点管理的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行业实施简化管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理的行业实施时限实施时限适用排污适用排污许可行业许可行业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一、畜牧业一、畜牧业03031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2019年畜禽养殖行业二、农副食品加工业二、农副食品加工业13132谷物磨制131,饲料加工132有发酵工艺的/2020年农副食品加工工业3植物油加工133/不含单纯分装、调

177038
177038
  • 366

    文档
  • 11

    金币
Ta的主页 发私信

366篇文档

评论

发表评论
< /16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