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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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15:36:36
文档简介:
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指南 —5—附件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指南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草甘膦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指导草甘膦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制定本核查指南。一、核查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对草甘膦、双甘膦原药生产企业开展环保核查,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原药生产企业名单公告工作。二、核查内容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日常环保监管情况,对企业申请核查当年及上一年度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治理设施完备性和运行效果进行现场核实:(一)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一)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建设项目环境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环保验收意见中的要求是否逐一得到落实等。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各项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3.达标排放情况。达标排放情况。包括环保治理工艺技术是否可行,环保设施—6—是否齐全并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企业是否执行了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规定的监测计划;是否按有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暂存)、转移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是否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利用和处置等。4.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缴费制度执行情况。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缴费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是否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是否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由省级环保部门在初审意见中予以说明);是否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5.实施清洁生产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情况。是否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报告;是否通过评估验收;是否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披露企业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等信息。6.环境违法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环境违法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包括是否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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