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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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22:41:53
文档简介: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环保法规行政处罚令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实施主体与管辖实施主体与管辖第三章第三章一般程序一般程序第一节第一节立案立案第二节第二节调查调查取证取证第三节第三节案件审查案件审查第四节第四节告知和听证告知和听证第五节第五节处理决定处理决定第四章第四章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第五章第五章执行执行第六章第六章结案和归档结案和归档第七章第七章监督监督第八章第八章附则附则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三条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四条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第五条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第六条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第七条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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