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DB34 1445-2011)
- 々 羁 绊
-
57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31 12:15:08
文档简介: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DB34 1445-2011)ICS13.040.50Z60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1445—2011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Limitsforexhaustsmokefromin-usevehiclequippedwithcompressionignitionengineunderlug-downtest2011-07-07发布2012-01-07实施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1445—2011I前言本标准第1章、4章、5章、6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第1章、4章、5章、6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按照HJ/T241《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制定。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省标准化协会、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余、耿天召、徐清魁、薛凤娟、贺冉冉、王欢、韩福敏、王莹、肖中新。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本标准根据安徽省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阶段执行,具体如下:——第一阶段于2011年底前在合肥市执行;——第二阶段于2012年底前在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和黄山市执行;——第三阶段于2015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执行。DB34/1445—20111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术语和定义、排气烟度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及判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速度等于或大于50km/h的在用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紧密型多驱动车辆,双层客车、铰接客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铰接列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20t的或车长大于12m的专用货车及全时四轮驱动车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47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8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