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200_2013-2-16_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_DB1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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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12:16:10
文档简介:
1020200_2013-2-16_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_DB11 184-2013ICS13.040.50Z64备案号: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84—2013代替DB11/184-200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sandmeasurementmethodsforexhaustsmokefrominusedieselenginesofnon-roadmachinery2013-02-16发布2013-07-01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184—201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15柴油机排气烟度测量方法..26结果判定27仪器设备要求3DB11/184—2013II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DB11/184-2003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1/184-2003。本标准与DB11/18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原标准名“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更改为“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3年版的1);——在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中修改了本标准涉及的标准条文(见2,2003年版的2);——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2003年版的3);——修改了非道路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见4.1、4.2,2003年版的4.1、4.2、4.3);——修改了非道路柴油机排气烟度测量方法(见5,2003年版的6);——增加了结果判定方法(见6);——增加了仪器设备要求(见7);——删除了型式认证扩展的规定(见2003年版的6);——删除了柴油机在机械装置上安装的附加要求的规定(见2003年版的8);——删除了附录A(见2003年版的附录A);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蕴珊,郝利君,艾毅,谭建伟DB11/184—2013III引言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非道路柴油机的排气污染,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组织实施制定《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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