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11 T 127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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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12:16:18
文档简介: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11 T 1279-2015)ICS13.080Z50备案号:48686-2016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279—2015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forenvironmentalsupervisionintheprocessofContaminatedSitesRemediation2015-12-30发布2016-03-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1279—2015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环境监理工作程序..25环境监理工作内容..46环境监理工作方法..67环境监理工作制度..78参加修复工程竣工验收..9附录A(资料性附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大纲...10附录B(资料性附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细则编制大纲...11附录C(资料性附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环节及要点.12附录D(资料性附录)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监测.16附录E(资料性附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大纲...17附录F(资料性附录)环境监理工作用表示例...18DB11/T1279—2015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娜、姜林、夏天翔、曹宝山、刘增俊、唐振强、李慧颖、刘明、李实、贾琳、韩丹。DB11/T1279—2015III引言为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防止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发〔2014〕66号)等有关法律和通知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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