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_DB41T 1327-201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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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1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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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_DB41T 1327-2016 2ICS13.020.01Z05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1327—2016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SO2、NO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2016-12-08发布2017-03-08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1327—2016Ⅰ目次前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站组成..25技术要求..36建设安装..67CEMS调试与检测...118质量保证.149验收.15附录A(规范性附录)CEMS数据采集传输处理..19附录B(资料性附录)调试及试运行记录...31附录C(规范性附录)CEMS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35附录D(资料性附录)CEMS调试检测报告..44附录E(资料性附录)基站建设安装报告...58附录F(资料性附录)CEMS验收比对监测报告..64附录G(资料性附录)基站验收报告...69DB41/T1327—2016Ⅱ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监测监控,规范河南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工作,保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的建设质量,提高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排放连续监控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郑州天之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张长青、付博、窦利军、蔡丽、汪太鹏、刘璐、李卓立、李刚。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周新风、韩坤、高鹏、崔海霞、侯跃、庞海涛、朱伟、何涛、张培、张慧、刘君、赵永辉、李金锋、陈轲、张成、冯继锋、黄冬、门宁、赵凌飞、陈建阁、曹家璇、来志林、丁先飞、赵宇航、谢闯将、刘莹。本标准自2017年03月08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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