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编制规范(待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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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14:51:17
文档简介:
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编制规范(待发布版)ICS13.040.40Z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XXXXX—XXXX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编制规范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发布DB37/XXXXX—XXXX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明、许晶、滕腾。DB37/XXXXX—XXXX1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编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编制程序、标准文本要求和编制说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HJ565—2010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GB/T2000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编制程序标准的编制包括立项、审查、批准、发布、复审、修订等工作程序,应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5标准文本要求5.1结构及编制排版标准结构和编制排版应符合GB/T1.1和HJ565—2010的要求。5.2主要内容5.2.1名称应符合GB/T1.1及下述规定中的要求:——应由“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与“具体产品名称”两部分组成;——产品名称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习惯使用的名称;——名称中不宜含有环保型、纯天然、绿色等概念模糊的定语。DB37/XXXXX—XXXX25.2.2分类5.2.2.1对于产品中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技术指标时,应进行类别分类。5.2.2.2宜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分类方法。5.2.3基本要求5.2.3.1对于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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