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DB65-T3016 2009
- 々 羁 绊
-
45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31 15:00:47
文档简介:
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DB65-T3016 2009ICS13.020.01Z00备案号:DB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T3016—2009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forPost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2009-09-25发布2009-11-01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5/T3016—2009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志成,白雁斌,贾广成,党新群,柳军荣,王琳,李扬旗。IDB65/T3016-2009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和报告书的编写等。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影响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HJ/T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环境影响后评价(Post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性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措施,以实现项目运行与环境相协调的方法与制度。4工作程序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监测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参见图1。4.1准备阶段4.1.1资料收集、现场勘察4.1.1.1报告资料包括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的建1DB65/T3016-2009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
评论
发表评论